发表时间:2026-01-20 00:58:41 来源:bob全站APP产品展示
相对较小,且根据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》(国土资发[2008] 24 号)的相关规定:“工业公司内部原则上不可以安排绿地;因生产工艺 等有特别的条件需要安排特殊的比例绿地的,绿化率不允许超出 20%”,因 此本项目林草覆盖率未达标是合理的。已实施整治措施具备比较好的水 土保持效果及生态效益。
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 主验收的通知》(水保〔2017〕365 号)、《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 通知》(云水保〔2017〕97 号),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在永善县主持召开了永善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。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东 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、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东莞市 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、水土保持验收单位海南云端环 境咨询有限公司,以及监理和实施工程单位的代表共 7 人,会议成立了验 收组(自验名单附后)。
(五)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10 月委托海南云端环境咨询 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。水土保持验 收单位对项目现场开展了调查,并收集了工程建设有关的资料,经资料 整编分析、专题讨论,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现 状及水土保持措施运作情况、水土保持效果等做评估,于 2019 年 11 月编制完成了《永善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水土保 持设施验收报告》,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如下: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项目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,防治 责任范围总面积为 1127m2。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,建筑设计企业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 施,实施了浆砌石排水沟 115m,这些措施的实施对项目区的水土流 失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。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 27.61 万元,其中工程措施费 2.53 万元, 植物措施费 0 万元,临时工程费 0 万元,独立费用 25.00 万元(其中 监测费用 8.00 万元,监理费用 4.00 万元),基本预备费 0 万元,水土 保持补偿费 0.08 万元。 经过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,截至 2019 年 11 月,通过各项措施的 实施,项目区内表土保护率达到 0%;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 99%;土 壤流失控制比达 1.0;渣土防护率达到 99%;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 99%;林草覆盖率为 0%。项目区 6 项指标除林草覆盖率以外均达到 方案拟定的目标值。本项目主要以厂房和道路硬化为主,可绿化区域
二、验收意见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(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)、

(一)项目概况 永善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位于永善县溪洛渡镇, 行政区划归属永善县溪洛渡镇管辖。项目区位于永善县城生活垃圾填 埋场北侧,通过新建进场道路(80m)接永善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调 节池进场路(已建成,土质路面,宽 6m),项目区距离最近县道 245 约 2.5km,距离永善县城约 8.0km,项目区交通便利。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,渗滤液处理规模为 60m3/d,建设内容 包括处理车间、浓缩液储池、控制室、值班室、配电室、门卫、硬化 及道路等配套设施,建筑物采用框架结构,条形基础。规划用地面积 为 1127m2,总建筑面积为 180m2,硬化面积为 450m2,建筑密度为
17.75%,容积率为 0.9,绿化率为 0%。项目总投资 791.20 万元,其 中土建投资 643.50 万元。项目总工期 0.42 年,于 2018 年 5 月开工, 2018 年 9 月竣工。工程建设不存在移民(拆迁)安置及专项设施改 (迁)建工作。
(二)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9 年 10 月 12 日永善县水务局以“永水保许[2019]12 号”文 对永善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水保方案报告表进行了 批复。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项目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,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 1127m2。本项目建设过程开挖 1610m3; 回填 1610m3,土石方场内平衡,无永久弃渣产生。。 (三)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2017 年 12 月 27 日建筑设计企业取得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永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(昭住建城 〔2017〕6 号)。 (四)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10 月委托东莞市水利勘测设 计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。本工程水 土保持监测总时段为 0.16 年(2019 年 10 月初~2019 年 11 月),共计 进行了 2 次进场监测,于 2019 年 11 月完成了监测总结报告。 监测总结报告结论为: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布局合理,水土流失 防治效果明显,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,符 合验收条件。